扫描以上二维码,关注文物网,获取最新文博收藏艺术资讯。
记住密码
我国带有“劳教”色彩的“自新所”,在乾隆十年(1745年)就已经创立。据乾隆《元和县志》记载,时任江苏按察使的翁藻曾在奏折中提到苏州府长洲、吴县、元和三县的自新所,“建屋十余间,环以垣墙,名曰自新所,各将犯过一二次及无嫡属可交之旧贼,拘系于内”。 自新所的创建,缘起于当时严重的盗窃再犯问题。这种自新所,对积贼既强调̶...
官方微信
官方微博